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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云南累计399个小区已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2024年10月17日 14:09  |  来源:昆明日报   

10月12日,记者从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获悉,近年来我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和老年人关注领域,努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全面加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省792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01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我省顺利完成2023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惠及全省194.51万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13元调整到123元,惠及全省608.3万名城乡居民。积极促进企业年金发展,不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分别扩大至23种、24种,148.11万老年人享受待遇,医保报销34.67亿元。医保政策持续向老年人倾斜,全年老年人享受医疗救助资金支出达8.91亿元。全省2136.55万人次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报销22.21亿元。全省9042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结算,1.77万家药店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覆盖201.24万参保职工,惠及2.08万名重度失能人员,带动就业岗位近9000个。

02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州、市党委、政府的综合考评事项;省政府连续13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关内容列为民生实事项目。

同时,我省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和筹集中央、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53亿元,重点实施“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行动、“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构建行动、“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行动等措施,开展老年幸福食堂和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2023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建设,改造建设100个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5461张;新增建设67个老年幸福食堂,完成2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03老龄产业支持政策持续完善

去年,我省争取到位4.16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16个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介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62亿元,支持项目3个。推进老龄工作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税费减免。

养老产品市场方面,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灵活机制,扶持品牌养老服务企业,发展社会兴办养老机构283家(民办151家、公建民营132家)。在全国率先统一公办民办、内资外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标准,不同所有制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税费、补贴、人才等政策待遇。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我省养老服务资金40.55亿元,全省社会力量运营养老床位4.4万张,占运营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6.8%。搭建老龄产业发展对接交流平台,首次依托第7届南博会,向社会推出50余个老龄领域项目,成交8个项目,金额5.35亿元。

04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在老年教育体育方面,进一步完善老年大学办学网络,全省各老干部党校、老年大学招收学员30余万人;举办云南省老年春晚、老年人体育节等文体活动。

全省累计在399个小区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新增社区服务站156个,新增慢行系统小区195个,实现物业管理小区307个。开展老年残疾人康复服务,8.3万名老年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2.3万名老年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下一步,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将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满足全省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