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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切实兜牢困难残疾人民生保障底线

2024年01月11日 14:33  |  来源:省残联教育就业处   

2023年,全省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残联等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落细,有力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是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把成年无业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纳入“单人户”低保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机制不断完善,开展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精准管理和“全程网办”工作。2023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为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为一级100元,二级90元,分别提高了27.8%、25%和28.5%。2023年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政府代缴范围从一、二级扩大到三级,三级残疾人按100元标准代缴。

二是严格开展“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综合绩效考评中残疾人社会保障指标考评工作,不断调整完善考评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存在问题整改。

三是在2023年主题教育中扎实开展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主动政策宣传、主动数据比对、主动上门服务、主动监测评估和主动回访立制等“五主动”专项行动。

四是开展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省级数据比对核实整改工作。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召开全省残疾人社保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专题安排,比对下发和核实整改疑点数据7.5万条。

五是对部分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存在问题通过专题调研、发工作提醒函等方式进行了督促整改。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在省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图读懂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全省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残联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残疾人社保政策宣传及培训活动。

2023年12月,云南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达56.6万人,比2022年(以下简称同比)增加4.2万人,占持证残疾人总数37.9%。全省残疾人领取两项补贴人数达104.1万人,同比增加9.5万人,符合条件残疾人领取比例分别达97%、98%。全省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比新增18万人,达43.9万人,符合条件残疾人代缴比例达97%。全省发放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同比增加5916人,达5.4万人,符合条件残疾人发放比例达96%。全年全省财政投入残疾人特困供养、低保、两项补贴、代缴养老保险和养老补助等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在40.6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