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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20年惠民实事特别关爱残疾人
5月15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政府工作报告》附件的形式公布了昆明市2020年10件惠民实事,其中有两项政策对残疾人的特别关爱。对于官渡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通过以下业务科室的电话进行线上咨询。
托养服务对象须是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持有第二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顾的一、二级重度精神残疾人。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户籍:具有官渡区户籍(或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领取居住证。
2. 年龄:0-6岁,经评估具有较好康复价值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4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3. 家庭经济状况:持官渡区户籍残疾儿童不受家庭经济状况限制,按照省市残联规定实施全额救助。官渡区户籍外的儿童需持有半年以上居住证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提供未享受当地相同康复类救助证明、户籍地民政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或户籍地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
昆明市2020年10件惠民实事
一、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确保全市9.6万户建档立卡家庭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实施扶贫小额到户贷款,发放贷款不少于1万户4.5亿元,实现贫困人口动态清零。
二、 促进城乡就业
提供有效就业岗位14万个,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次。
三、 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8%、95%和91%以上,全市省一级示范幼儿园达178所、省一级高完中达36所。
四、 完善参保人医疗保障待遇
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从1200元降低到880元,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和重特病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25.9万元提高到41万元,市城镇职工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从550元降低到300元。
五、 关爱残疾人和困境儿童
对不少于700名持有三代残疾人证重度精神残疾人进行集中托养;资助600名0—14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治疗。申请救助的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0%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六、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启动建设30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各类养老床位2000张。
七、 实施“四化” 行动
围绕全市430公里重要城市道路“u型”断面实施“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整治提升,对建筑立面进行清洗翻新;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力度,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推进绿地建设,新增城市绿地200公顷;对石虎关、小庄、小屯、明波立交入城区域及滇池草海片区进行景观亮化。
八、 加快停车泊位建设和农村客运发展
新增机动车泊位1.3万个。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
九、 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325座,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5万座。
十、 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以上,主要农产品和食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残疾人联合会